康复治疗学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的,具有较坚实的基础医学、生物医学、临床医学的理论基础,系统掌握康复治疗学基础理论,医学基本知识及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具备对常见疾病和残疾的康复治疗、评定及预防的基本能力。
组织学、药理学、医学影像学、病理解剖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系统解剖学、生理学、医用生物化学、内科学、外科学、运动学、神经病学、人体发育学、康复医学概论、物理因子治疗学、手法治疗学、运动疗法治疗学、作业治疗学、言语治疗学、中国传统康复治疗学、肌肉与骨骼临床康复治疗学、神经疾病临床康复治疗学、内科疾患临床康复治疗学、康复评定学、康复心理学、假肢与矫形器等课程。
学籍是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可,取得学生身份和获得学习资格首先要取得学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注册时间为每年3月份,学籍查询时间为每年5月份左右,可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
● 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已注册学籍并达到最低修业年限;
●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实践教学等环节或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 进行毕业信息采集并已提交毕业信息采集照片;
● 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相关内容;
● 缴清所有费用。
按要求完成以上规定内容由湖南医药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教育部决定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审核、 备案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
凡正式录取并且取得学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上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享受与国家承认的其它形式的大学专(本)科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可报考公务员、考研究生、考资格证、评定职称、出国留学、升职加薪、积分落户等,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